Category: 胡曉麗律師專欄

【移民新知】 2021年美國政府回歸較為寬松的移民法公民政策簡介—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川普時代實施了緊縮的移民政策,尤其在其執政的後一兩年,在H-1b工作簽證、工作移民、家庭移民、公民申請等都出臺了更為嚴格的移民措施。2021年2月,拜登政府發布了第 14012 號行政命令“恢復對美國移民法律系統的信心並努力加強新美國的融合和包容性”。其後,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 (USCIS) 發布了以下公民政策,回歸較為寬松的公民政策:

移民提案(Bill)如何成為法律(Law)—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任何一項移民改革措施要經歷國會提案到成為法律的過程。尤其是當一項國會的移民提案(Bill)可能使您、您的家人、朋友獲益的時候,會讓人滿含期待。然而,幾十年來國會尚未通過重大移民改革立法,多數國會提出的移民提案永遠不會成為法律。下面我們解釋在提案成為法律之前的必經程序。

【移民新知】 如何申請免面簽非移民簽證/胡曉麗移民律師

申請簽證的手續中有個非常重要的環節:面談(visa interview)。要求簽證申請人親自前往美國駐外國使領館,接受簽證官當面詢問問題並提交相關材料。很多人在面簽的環節被拒簽,很煩惱。在非移民簽證領域,還有一個特殊程序,免面簽。尤其在當前病毒流行期間,免面簽更是大受歡迎。美國國務院在病毒流行期間更是放寬了免面簽的條件。

【移民新知】 疫情中積壓的移民簽證(綠卡)的優先處理順序/胡曉麗移民律師

    在經歷了一年多的 COVID-19 大流行之後,大多數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都沒有滿負荷運轉。由於預約時間有限,等待簽證面試的移民簽證 (“IV”- Immigrant Visa) 和非移民簽證 (“NIV”- Nonimmigrant Visa) 案件大量積壓。移民簽證(IV)為那些尋求作為合法永久居民或綠卡持有人永久來美國的人而設置的,而非移民簽證(NIV) 是為那些尋求暫時來美國的人而設置的,如旅遊簽證、學生簽證、H/L/E/O類簽證等。美國國務院 (DOS) 優先為海外美國公民提供服務,這意味著外國簽證申請人不是首要任務。  

【移民新知】 疫情旅行禁令下申請 “國家利益例外”直飛美國(NIE)的適用範圍(2021年6月29日)—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前面我們谈到疫情旅行禁令下(即赴美前14天在印度、中国等33国停留过的人不能入境美国) 如何申請“國家利益例外”直飛美國。但是,疫情期间很多总统令出台,令人眼花缭乱,到底哪些人需要申请,哪些人不需要申请,2021年6月24日,美國國務院单独对國家利益例外(National Interest Exceptions,“NIE”)的适用范围做出如下总结性规定。

【移民新知】 2021年7月移民排期表變化:工作移民大幅前進—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中國大陸及港澳臺的家庭及工作移民2021年7月排期較上月前進幅度增大,提煉如下: 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家庭移民排期表:家庭移民排期港澳臺與中國大陸排期相同,較上月A表各類均有前進(2周-2個月),B表除了F4未變,其他類均有前進(3周-2個半月)。具體如下:

【移民新知】 H-1B工作簽證系列談十:H-1B的配偶及子女H-4身份及工卡、綠卡申請—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H-1B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未婚)可以H-4身份在美與H-1B共同生活,H-4一般情況下不能工作(除非滿足申請工卡的條件,見下文),可以讀書。如果H-1B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人在美國,可以通過轉身份申請轉為H-4,如果人在美國境外,可以簽證以H-4身份入境美國。H-4身份是依附於H-1B身份,所以,一般應跟隨H-1B身份延長、轉換身份等一同進行。  

【移民新知】 H-1B工作簽證系列談九:六年H-1B到期後如何再延期一年或三年—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雖然H-1B工作簽證最長給6年,6年期限到期前,如果雇主給雇員申請了綠卡,則可以再以1年期延期或以3年期延期。但需要滿足以下法定條件: 以1年期延期的條件: 1.PERM 勞工證申請已經遞交超過1年; 2.I-140申請已經遞交超過1年(沒有要求申請勞工證的類別,如EB-1、NIW); 3.I-140獲批,排期已到並未逾期1年。 需要註意的問題: 1.如果勞工證或I-140遞交沒有超過1年,則不能申請該延期; 2.如果I-140 被拒,並在上訴過程中,可以申請該延期; 3.同樣,如果PERM 被拒,但在上訴過程中,可以申請該延期; 4.人在美國境外或者不是H-1B身份,均可申請該延期。 5.提出該申請的雇主可以是現雇主或新雇主,意味著申請延期的雇主可以與勞工證或I-140的雇主不同。 6.必須在6年到期前提出申請,並且可以提前半年提出申請; 7.該申請甚至可以在申請人在美國境內喪失身份的情況,只要其過去曾經是H-1B身份; 8.如果I-140獲批,排期已到超過1年,雇員沒有提交I-485或移民簽證申請,則該H-1B延期不能被批準。但如果沒有提交I-485或移民簽證緣於申請人不可控原因,移民局可以豁免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遞交而批準該申請; 9.存在以下情況,則不能獲批: (1)   勞工證被拒,或者勞工證被批準後I-140被拒; (2)   I-140被拒(沒有要求申請勞工證的類別); (3)   基於該勞工證或I-140的移民簽證、美國境內調整身份申請被批準或被拒。 以3年期延期的條件:I-140 獲批,等待排期中。 總結: 1.盡早提交勞工證申請,最遲不遲於H-1B滿5年到期日; 2.鑒於遞交勞工證申請前需要完成工資申請程序和廣告招工程序以及最近嚴重拖延審理實踐,最好在H-1B四年期到期前開始勞工證前期準備工作。 3.如果沒有趕上上述時間,也可盡早申請,不排除個案申請非常運氣沒有拖延審理的情況出現。   […]

【移民新知】 疫情期間綠卡持有人離境前辦理回美證(Reentry Permit)的相關問題(上) ——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疫情流行,為出境旅行的綠卡持有人增加了很多不確定因素而不能按照預期返美。因此,有些綠卡持有人在出境前考慮辦理回美證,這樣減少了因為緊急情況不能按期返美而失去綠卡的危險。本專欄另一文《回美證的有關問題》介紹了回美證的基本問題,本文補充介紹在目前疫情的特殊時期辦理回美證需要註意的問題及其他細節。 1.什麽情況下辦理: 前面我們說過,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少於180天,綠卡安全;多於180天少於1年,政府可以推定你放棄綠卡,需要你自證沒有放棄;超過1年,自動失去綠卡,除非離境前辦理了回美證。因此,鑒於疫情嚴重,如果你在美國境外有可能超過半年,最好在臨行前就辦理回美證,因為回美證本身可以用於證明沒有放棄綠卡的意圖。 另外,如果綠卡持有人經常往返美國,很有可能在某次入境美國的時候,被海關官員要求辦理回美證。一旦被海關這樣要求,不能置之不理,需要辦理回美證後再離開美國。 如果綠卡持有人不想或不能在本國獲得護照的情況下,回美證還可以用於代替護照的旅行文件使用。 2.值得註意的是,即使辦理了辦理回美證,綠卡持有人超半年回美國,仍可以被要求提供不放棄綠卡的證據,並且可以被海關入境檢查包括各項不可入境的情況(inadmissibility);一旦存在,可以被驅逐出境。因此,綠卡持有人持有回美證回美的時候,註意搜集與美國的聯系證據及與不可入境情況相關證據隨身攜帶,以便入境時需要的時候出示。 3.申請過程需要註意的問題: (1)申請回美證時申請人需要身在美國,因此,申請人需要持續待在美國直到移民局受理申請。以往發生過申請人郵寄回美證申請的時候在美國,但移民局收到該申請的時候人已經離開美國,其回美證申請因此被拒。移民局做背景調查的時候可以查出申請人離開美國的時間。 (2)註意證明離開美國的暫時性,仍然把美國作為長久居留的住所。 (3)在申請表格中有關於納稅申報是否作為居民報稅的問題,需要申請人註意報稅需與其身份相符。 (4)需要人在美國按指紋,最好等到按過指紋後再離開美國,或者及時趕回美國按指紋。如果不能完成按指紋程序,回美證會被拒。疫情期間,也有申請人會收到移民局通知使用其過去指紋記錄,這種情形一般是其最近幾年在移民局有按指紋記錄,如果收到該通知,申請人可以離境。 (5)申請時還可以要求在美國境外使領館收取回美證,但不建議這樣做,除非有特殊情況。最好寄到在美國的家庭地址,家人收到回美證後再想辦法將回美證寄給或送交申請人。 (6)疫情前,一般提前兩個月申請可以完成按指紋再離開。但疫情期間,移民局各項申請及按指紋都嚴重拖延,建議提前5-6個月遞交申請。 限於篇幅,下期將介紹回美證的有效期、臨時綠卡申請回美證、對日後申請公民的影響等問題。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本文是胡曉麗移民律師為廣大華人社區提供的移民法律資訊,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如有問題,可打電話 (630) 303-6897咨詢,或發郵件到lawyer@hulawoffice.com 進行評估。本所辦公地點在芝加哥西郊:2021 Midwest Road, Suite 200, Oak Brook, IL 60523,網址:https://www.hulawoffice.com/,也可預約面談。

【移民新知】 病毒流行期間,綠卡國際旅行的有關問題 ——胡曉麗移民律師專欄

病毒流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建議綠卡離開美國。在綠卡準備離開美國前,需要了解以下情況:  1.在美居住時間限制,否則將失去綠卡: 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少於180天,綠卡安全;多於180天少於1年,政府可以推定你放棄綠卡,需要你自證沒有放棄;超過1年,自動失去綠卡,除非離境前辦理了回美證。 2.準備在美國境外超過1年,臨行前辦理回美證: 綠卡在準備離開美國前,預計將在美國境外超過1年,需要在離開美國前辦理回美證。回美證有效期兩年。在回美證有效期內回美,綠卡基本安全。關於回美證詳解,可以參考本專欄另一文《回美證的有關問題》。如果超出回美證有效期回美,在回美前需要在美國境外使領館辦理SB-1簽證。  3.如果你因為病毒流行因素不能在1年內回美,需要註意搜集以下證據: (1)及時購買了回美機票但被航空公司取消的證明。如果沒有這些證據,註意收集當地政府的限制措施,如當地封城或其他限制旅行的措施。 (2)與美國的聯系證據:支付美國房產的貸款、房租、及其他維護費用,在美國境外住所是臨時的證明;在美國工作證明,在美國境外沒有工作的證明;在美國境外你自己或家人生病的證明,或者在美國境內有家人的證明;在美國報稅、銀行記錄等其他經濟方面的證明。  4.在長期旅行後申請美國公民: 申請美國公民,需要滿足在美居住時間的限制(過去5年住滿18或30個月),申請前在所在州住滿3個月,並且符合連續居住的要求,即如果綠卡在美國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申請公民的連續性中斷,其公民申請將受到嚴格審查。綠卡因病毒流行在美境外停留超過1年,申請公民該如何審理,目前移民局沒有相關規定出臺,目前至少導致該公民申請被擱置審理。  5.其他旅行限制: (1)移民簽證和非移民工作簽證旅行限制已經被取消,綠卡持有人的家人移民及工作簽證持有者可以在境外安排相關簽證,赴美與綠卡團聚; (2)註意其他國家旅行限制措施:去其他國家旅行,可能面臨強制隔離、入境前健康檢查、限制非國民旅行、使領館臨時關閉等限制。  更多美國移民法最新資訊,下周與您分享。 本文是胡曉麗移民律師為廣大華人社區提供的移民法律資訊,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如有問題,可打電話 (630) 303-6897咨詢,或發郵件到lawyer@hulawoffice.com 進行評估。本所辦公地點在芝加哥西郊:2021 Midwest Road, Suite 200, Oak Brook, IL 60523,網址:https://www.hulawoffice.com/,也可預約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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