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訊)國家隊“禁紋身”,振興中國足球的力氣花在這?
這種時候管理部門應當做的難道不應該是深刻反思問題,先穩住中國足球這個“已進ICU的危重病人”的情況,然後韜光養晦、徐圖復興?
眼看中國足球“史上最冷寒冬”的2021年馬上就要過去,人們還在期待新年里能否有“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新氣象時,管理部門的一條“奇葩”規定把中國足球又送上了熱搜:各級國家隊球員禁止紋身。
爭議的來源是國家體育總局官網在2021年12月28日發佈的《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4968號(醫療體育類624號)提案答復的函》。該文的第四部分“關於加強足球運動員管理的建議”提到:
“中國足協已重新修訂《中國足球協會國家隊運動員管理辦法》,其中對各級國家隊運動員提出了明確的紀律要求。”“對各級國家隊運動員的具體要求中,國家隊及U23國家隊運動員嚴禁有新的紋身,對已有紋身者勸誡其自行清除紋身,如有特殊情況經隊伍同意後必須在訓練、比賽過程中對紋身進行遮擋;U20國家隊及以下各級國家隊,嚴禁徵調有紋身的運動員。”
“紀律要求”對國家隊球員的紋身開刀,其實並不能算是新聞。2018年3月的中國杯比賽上,男足國家隊上場的隊員都對自己的紋身做了遮擋。在後來的2019年亞洲杯比賽中,不僅國腳們在場上繼續遮擋紋身,官方發佈的球員照片中還啓用“修圖大法”,把紋身抹得乾乾淨淨。就連艾克森、李可等歸化球員上場時也要遵守遮擋紋身的規定。直到後來李鐵接手國家隊,這條禁令才“暫時失效”。如今李鐵已經下課,新任的另一個“李指導”會嚴格執行管理部門的要求嗎?
許多關心足球的人的共識是:只要紋身的內容不違反法律、不違背公序良俗,是否紋身應該是球員的自由。球員紋身,怎麼就被歸到“紀律要求”里了,恐怕只有制定這條規定的人自己說得清楚。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體育總局這篇文章答復的是《關於中國足球振興刻不容緩的提案》,試問“紋身與否”到底如何與“足球振興”建立聯繫?
國際足壇上頂尖的球員梅西就有紋身,然而你能說他的足球生涯有什麼“紀律問題”嗎?這種例子實在太多。“紋身象徵不良行為”早已是老掉牙的論調,我們對國家隊球員的管理為何又撿起來了?

即使是曾經對紋身禁止最為嚴厲的我國的徵兵標準,近年來也有所放寬。國防部徵兵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聯合主辦的“全國徵兵網”2021年1月14日發佈的《〈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摘要》第十一條的內容是:“面頸部文身(筆者注:即“紋身”,兩種表達通用),著軍隊制式體能訓練服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徵兵都沒有對紋身全盤拒絕而是做了具體要求,中國足球的管理者怎麼就喜歡“簡單粗暴”?
“向曾經的軍隊標準看齊”,這讓人不得不聯想到中國足球在職業化之前各球隊隸屬各級政府體工大隊的時代。彼時,不少球隊的管理方式確實是半軍事化的。這是要回去嗎?
確實,當下中國足球遭遇了職業化近30年以來最為嚴重的危機,不僅國家隊的戰績和管理一地雞毛,職業聯賽也到了全面崩盤的邊緣。這種時候管理部門應當做的難道不應該是深刻反思問題,先穩住中國足球這個“已進ICU的危重病人”的情況,然後韜光養晦、徐圖復興?結果現在來個“休克療法”,復辟之前的行政管理做派,這無疑是要對病人拔管、放棄治療。

對足球缺乏敬畏、不按體育規律辦事是中國足球長久以來的沈痾頑疾,只不過有時症狀輕點,讓人暫感安慰而已。現在,這病又發作得厲害了。近期中國男足、女足國家隊新任主教練產生過程的鬧劇就是不爭的證明。
在中國足協已經和國家體育總局脫鈎、中國足球的“管辦分離”改革已經開展數年之後的今天,行政力量的強力干預重現,這不得不讓人唏噓。而且現在行政部門的任何意志都可以公開地說是足協的決定,足協已經是非官方組織,挨罵也沒有還嘴之力,這個“背鍋俠”豈不好用?
“紋身禁令”不過是個小花絮,人們最不願看到的是後續的一場大型鬧劇和悲劇。2022年的大幕即將拉開,中國足球帶給人們的,是驚喜還是驚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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