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時報訊)目前在美國學有所成、取得H-1B工作簽證之後,更進一步申請美國職業移民綠卡就成為了許多小夥伴們習以為常的計劃安排。
有的雇主會在應聘或是工作初期階段,便會明確介紹公司會在什麼時候、哪種情況下運行你的綠卡申請流程;假如以前始終都沒有和雇主探討過這個問題,大伙兒還可以等到當雇主認同你的工作、而且你對雇主掌握更進一步時,更為自信地跟雇主探討辦理綠卡的可能性。
作為在美申請移民大國,對大多數中國出生申請者而言職業移民綠卡會是一個遙遠的過程。不僅要申請勞工證、遞交I-140資格申請,還需面臨長達數年的排期,這中間還需考慮到勞工部、移民局這樣的審批機構的工作效率,再加上這幾年大行其道的解除綠卡國別限制的改革倡議,未來中國大陸出世申請者的申請前路也會有不確定因素。
故而在這樣的條件下,越早進行申請流程、鎖定優先日就顯著至關重要。今天小編的文章就來主要和大伙兒聊聊職業移民綠卡申請中十分關鍵、也是整個申請流程初期階段的勞工證PERM申請。

什麼是PERM?
接下來咱們來講講職業移民申請初始環節最重要的PERM勞工證申請環節。
勞工證,全名LaborCertification,是由美國勞工部審批的一份保障國內勞動力不會受到外國勞動力衝擊的證明資料,目的便是為了能證實這份工作給了這一外國人、但並不會影響美國本土員工的利益。
這一過程和H-1B申請第一步要先找勞工部申請LCA類似,是先要取得勞工部開出的一個證實,證實這一外籍員工取得的工作並不會傷害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的工作利益,取得這份證明資料之後移民局才會進行後續審理。

雇主假如想為外籍職工申請辦理勞工證,就需要經過投放廣告、招聘流程檢測工作市場,僅有在這個環節證實這招聘崗位找不著符合要求的美國職工才能聘請這外籍職工,且這名外籍職工不能危害別的美國職工的薪資待遇、辦公環境。
職業移民EB-1/2/3三種類別中,僅有EB-2和EB-3需要PERM,EB-2中的國家利益豁免NIW也不用申請辦理PERM。
整個PERM申請辦理又可以拆分成下邊幾個重要步驟,主要包括:
先結合外籍職工和雇主的實際情況,確認這份綠卡的崗位;
向勞工部申請辦理該崗位的現行標準工資(PrevailingWage),前兩步和申請辦理H-1B有些相似;
投放廣告,啓動招聘流程,在招聘活動結束後做好總結;

僅有在上面招聘環節中證實並沒有合格的美國人應聘,才能提交PERM申請辦理。
雇主在向勞工部申請辦理PERM時需要滿足以下規定:
雇主需要給予一個在美國境內的、永久性的、全職的工作崗位,不允許做兼職;
工作崗位的規定需要是美國勞動者可以申請辦理的正常工作,而不是特別設定的有特殊要求的以此拒絕接受美國申請人。假如工作崗位需要特殊規定,例如外語能力,那麼需要向勞工部給予足夠的證據,說明此特殊規定是出自於工作需要;
給予的薪水需要合乎現行標準工資,雇主需要願意支出不少於其它作同類工作的美國職工的工資,不能危害其它美國僱員的標準工資;
給予崗位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及其對該外國僱員的聘請不會危害到美國僱員;
需要做好規定的招聘活動,證實並沒有合格的美國職工、應聘者合乎該職位要求。

PERM申請技術含量很高,是一個繁雜麻煩的申請流程,須要移民律師對外籍僱員的相關資質、所招聘職位、崗位職責等都有著嚴謹明確的認知,並且須要對打廣告、招聘環節有較強的組織規劃能力,這中間的所有環節做不好都可能是日後遞交申請的疏漏,故此在申請時一定要和律師搞好溝通。
此外,在遞交PERM之後還可能會碰到被審計Audit的情況,如果一旦被Audit雇主就要在接收通知的30天內提交所有證明文件,不然這一份申請會被自行否決,且六個月內不可以再度提交申請。
真實可靠的申請遭遇Audit無需怕,只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資料即可,討厭的是Audit會延長綠卡的申請時長,但是好在Audit不會危害綠卡的PD優先日。
PERM獲批後的180天之內,雇主須要向移民局遞交這一份申請的I-140職業移民資格申請,不然這一份獲批的勞工證將會失效。
須要注意的是,勞工證的申請費用和律師費都應當由雇主繳納,不可以是作為受益人的外籍僱員自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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